活动内容
九州谷,是朝廷近年新建的用于选拔和培养特殊将才的地方,谷中根据古代九州之说划分为九个区域。谷内终年浓雾弥漫、机关重重、有高手把关。为了选拔优秀人才,朝廷决定从民间挑选一批机智英勇武功高强的高手。如果你能在九州谷的乱战中脱颖而出,就有机会获得各种奖励,其中更有稀世罕见的龙纹玉璧!
活动时间:
2009年4月28日维护后-2009年5月7日24点
活动地点:
到临安掌灯宫女处报名进入九州谷
活动条件:
免费区:所有130级及以上的玩家(转生玩家不限等级)
收费区:所有130级及以上的所有充值玩家(转生玩家不限等级)
活动简介:
活动期间(4月28日到5月7日),所有符合条件的玩家可以与临安掌灯宫女对话进入活动地图,进去之后不显示人名、不能聊天、不显示光环辅助技能、所有人都变成一个样子。可以使用自身技能互相厮杀乱战,并获得积分,每人有5次重生机会,乱战时间为30分钟,活动结束后根据积分排名领奖。每场比赛的积分会自动累计,所有场次结束后总积分排名前10的人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参加活动能获得九州功勋令,凭九州功勋令及奇珍阁出售的九天晶石可以到临安掌灯宫女处换取九州宝箱。
详细内容:
1.报名:活动期间(2009年4月28日维护后至2009年5月7日24点)每天12点、19点、20点、21点,符合条件的玩家可以到临安掌灯宫女处报名参加乱战九州谷活动,报名时间为10分钟。报名需要缴纳2颗水晶及10万两银子,活动少于2人则不开启,若开启不成功则可以到临安掌灯宫女处领取参与奖励。
2.准备:报名之后临安掌灯宫女会带您到九州谷,九州谷根据古代九州之说分为九大区域,进去之后您和其他人都会变成同一个样子,不允许与任何其他玩家交流,您也无法获得关于其他人的任何信息。为了给战斗增加一定的变数,您可以到九州谷统领处领取专用的幸运彩蛋10个以获得随机的各种特殊状态。
3.比赛:
●比赛以乱战的形式进行,您可以攻击任何一个玩家,也会被任何人所攻击。通过杀死对手可以获得积分,每个人有5次重生机会,如果您用完所有重生机会则会离开九州谷。如果您在比赛过程中掉线,则会失去所有重生机会并离开九州谷。
●比赛过程中可以使用药物,不能打开药箱,如果您击败定时出现的九州侍卫,也会获得若干药物。
●每杀死一个对手获得1积分,被杀不减少积分,没有PK和死亡惩罚。当积分不为0时才能参与排名和领奖。
●死亡之后如果分重生次数不为0则可以原地复活,复活后有10秒的非战斗状态时间,非战斗状态期间可以自由走动,每死一次,非战斗时间增加5秒。
●乱战开始之后每隔一定的时间会有若干区域受到巨大寒冰的袭击,您必须留意系统提示及时远离这些区域,否则您将葬身冰窟并失去该轮比赛的所有重生机会。
●乱战时间为30分钟,如果在这期间,活动地图只剩下一个人,也会提前结束
4.奖励:
●单场比赛奖励
每场比赛结束后,积分排名前100名的玩家可以到掌灯宫女处领取1份随机奖励如七彩碎钰、荣誉令牌、各种玄晶、补天石碎片、神秘矿石等,积分越高,越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奖励。(此项奖励必须在下一场比赛开始报名前领取)。此外,凡是参加了比赛且积分不为0的玩家都能获得1个九州功勋令。
●“最后的勇士”奖励
每场活动,如果最后活动地图内只剩下唯一一名参赛者,这位“最后的勇士”除了能根据排名领取单场比赛奖励之外,还能获得专门发给“最后的勇士”的特殊奖励,包括随机奖励1份以及10个九州功勋令。
●累计积分奖励
系统会自动累计玩家参加各场比赛的积分,玩家可以到掌灯宫女处查询自己所有场次的累计积分以及总积分前10名的名单。前10名的玩家可以于5月7日24点后至5月14日24点前领取累计积分奖励:
排名 |
奖励 |
1 |
龙纹玉璧 |
2 |
补天石碎片(大) |
3 |
混沌鼎 |
4 |
凤鸣槌 |
5 |
特效大白驹丸 |
6 |
补天石碎片(中) |
7 |
金犀5个 |
8 |
黄金武林荣誉令 |
9 |
七彩碎钰 |
10 |
长歌门令牌 |
●九州宝箱:
每轮比赛的所有参加活动的玩家都能获得九州功勋令1个,用10个九州功勋令以及1个奇珍阁出售的九天晶石,就能到掌灯宫女处换取神秘的九州宝箱一个,打开九州宝箱有机会获得龙纹玉璧及各种荣誉令、补天石及玄晶等奖励。
5.物品展示
物品名称 |
图案 |
获得方式 |
物品功用 |
九州功勋令 | 参加乱战九州谷活动就可获得一个,如果是最后的幸存者的话就能额外获得10个 | 右键使用可获得50000经验值(最多可通过这个道具获得1亿经验);也可以用作兑换九州宝箱的材料之一。 | |
九天晶石 | 奇珍阁出售 | 用来兑换九州宝箱的材料之一。 | |
九州宝箱 | 到临安掌灯宫女处用10个九州功勋令和1个九天晶石换取 | 使用后可获得随机奖励。 |
群雄战九州,男儿觅封侯!各位勇士们,让我们在九州谷见证我们的实力,赢取珍贵的龙纹玉璧吧!
*本次活动细节以游戏实际内容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西山居所有。